【摘要】整体性保护是历史城镇保护的核心原则,它最初来自于20世纪70年代意大利博洛尼亚历史中心的保护实践,推广的过程中往往被称为博洛尼亚模式。文章剖析了博洛尼亚模式的时代背景、构思逻辑、实践过程与经验得失,并指出构成这一模式的五个方面内容:以地方政府及公共部门为执行主体、以公共财政为资金保障、以公共住宅政策为实施工具、以规划设计方案为技术策略,以及以公共干预与居民参与为实施手段。文章认为整体性保护之博洛尼亚实践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空背景下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追求:历史中心全面的物质性保护,维护社会结构、活力和公正的社会性保护,以及实现新旧城区的均衡发展。虽然博洛尼亚实践具有特殊性,但其历史贡献在于对整体性保护理论的探索与实践应用,尤其是以居民为保护工作的核心、从区域和城市整体发展出发制定保护策略,以及地方公共部门实施主动干预的态度与能力三个方面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5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阅江学刊》 2015-07-02
《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》 2015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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